悲惨的成年人!员工猝死BYD补偿20w
法律无法遏制资本的贪婪
近年来,国内企业用工的问题越来越突出,“996”“007”已被明确是违法,但法律能在短时间内遏制住资本的贪婪吗?
11月5日,比亚迪有一名在西安的36岁员工(化名:王江龙)被发现猝死在出租屋里。经过与家属的多番拉扯,比亚迪最终补偿家属20万元并退还已交的公积金及社保。
在出租屋去世,算工伤吗?法律上讲是不算的。
《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明确的规定: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不算工伤,为什么比亚迪给家属20万,大家还会有这么大的争论?
一. 员工生前工作打卡记录
王江龙的工作打卡记录显示,在10月份,只有10月1日、3日2天没有打卡记录,其余29天都在上班,其中有26天的工作时长都在12小时左右!整个十月他的工作时长在280小时左右。而且多是夜班!
尤其是 从10月28日到11月3日,他连续上了7个夜班,6个班时长在12小时左右 。
事发前一天的11月3日,王江龙早上8时05分下班,当天19时38分上班,至4日零时39分请假下班。
而警方推断王江龙的死亡时间为11月4号晚上19时到22时之间。
王江龙猝死原因是什么,是否与密集的加班有关,由于未做尸检,我们无从得知。
但上过夜班的朋友都有体会,一次两次夜班日夜颠倒身体还能吃得消,长时间的上夜班,人绝对是那种要死不活的状态。王江龙在这样的加班频率下,身体能好才是怪事了。
二.比亚迪处理态度
员工、严重加班、猝死 这三个词已经足够刺激到每一位打工人的神经了。
比亚迪的处理态度更是激起人们的愤怒,再次向人们展示了资本的冷血:
事件初发时,比亚迪就对其家属表示:王江龙系在出租屋离世,不属于工伤。但出于人道角度考虑,愿支付一定补偿,“开始说两三万元,后来说六七万元。”
后来,王江龙家属向澎湃新闻求助曝光后,比亚迪才加了码,最终经过三个小时协商,达成协议,一次性支付王江龙家属20万元。
而这20万,比亚迪给的是多么不情不愿啊。
比亚迪冤吗?
员工猝死于出租屋,法律也判定不属于工伤范畴,家属却认为与企业脱离不了干系,借助新闻媒体施压,企业经不住社会舆论的压力,最终补偿20万,可还是被众人嘲讽,企业形象还受了影响。
保妹儿认为,不冤!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规定 :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 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 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 工作时间每日 不得超过3小时 , 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也就是,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长不超过8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且每月最多有12天的工作时长可以为每天11小时。
但王江龙的打卡记录显示,他在10月份有26天工作时长都在12小时左右。
比亚迪给王江龙安排的上班时间已经有违《劳动法》规定了。
而比亚迪不情不愿补偿的这20万元,对于一个失去主要经济支柱的家庭来说,又能解决多少问题呢?
可遗憾的是,王江的情况不属于工伤。事情也就只能以这样的结果结束。
每次看到猝死的新闻,小编都会怕的不行,因为自己也有好几次在熬夜之后,小心脏砰砰跳,头疼的要炸,一只眼睛看东西糊的完全看不清,每到这时小编就开始胡思乱想,想着安排身后事了……
这种经历有了几次之后,小编也不敢熬夜了,年纪大了,得认命啊,真的不能作,健康最重要……
我们一向忌讳谈死亡,但意外和明天哪个先来,我们也是真的不知道。
所以除了重视自己的身体,有能力的话,小编还是建议大家为自己配置上保险,提升抗风险的能力。
针对猝死这一类的赔付,最稳妥的商业险就是定寿了。不管是猝死、意外身亡、疾病身故,还是自然去世都能获得赔付。真有一天人不在了,至少可以留下一笔钱让家人继续好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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