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保->保险规划->公务员->正文

2017年深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细则出台

上一篇下一篇


      深圳市政府印发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细则进行了明确。《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根据《意见》,深圳机关事业单位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按月缴纳。单位缴纳的比例为参保员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意见》实施前已退休的编制内工作人员不用缴费。   



      《意见》提出,本次改革将根据“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平稳过渡”这一思路,改革前退休的“老人”保持原待遇水平不降低,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相关规定发放基本养老金。   



      同时,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加发过渡性养老金。   



      《意见》指出,参保人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可随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并按改革后各年度本人实际缴费工资之和的12%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据了解,深圳在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还为机关事业单位改革范围内的工作人员(不包括改革前已退休人员)建立了职业年金制度。   



      根据《意见》,个人、单位分别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4%和8%缴费,全部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工作人员退休时,可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或一次性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保险讲堂》是大象保帮助用户理解保险,和有效投保的专栏内容,以立场客观、内容专业、知识易懂、易用为原则,系统性输出多种分类的干货内容,包括资讯广场、保障需求、保险规划、保障人群、保险课堂等等。查看更多、最新文章,可关注大象保官方微信订阅号:大象保(或搜索微信公众号ID-daxiangbx)。

用户咨询

您的保险疑问将第一时间解决

  • 问题类型
  • 姓  名
  • 称 呼
  • 手机号
  •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免费预约

电话回访

问题解答

信息保护

官方微信群

和象友一起聊保险  福利速递   知识分享

体验官选拔 解锁更多技能 规划师不定期出没解答

扫描添加小助手为好友( pinkpink-tiger
加入微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