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保->保险规划->公务员->正文

武汉出台社保补缴新规

上一篇下一篇


      记者日前从武汉市人社局获悉,7月1日,《武汉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办法》首次允许正常离职公务员补缴社保。   



      《办法》首次明确,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实施前(即2014年10月1日前),从原单位辞职进入企业或灵活就业的人员,可与现单位协商,由现单位或由个人补缴其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养老保险费用。改革后(即2014年10月1日后)辞职的人员,将统一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参保范畴。目前,武汉已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登记工作,共涉及31.3万人,今年9月30日前,将实现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参保,年底前实现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统一参保。   



      该《办法》还首次引入滞纳金程序。用人单位及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对补缴数额按日加征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由用人单位承担;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对补缴数额按日加征万分之二的积累额,由个人承担。

《保险讲堂》是大象保帮助用户理解保险,和有效投保的专栏内容,以立场客观、内容专业、知识易懂、易用为原则,系统性输出多种分类的干货内容,包括资讯广场、保障需求、保险规划、保障人群、保险课堂等等。查看更多、最新文章,可关注大象保官方微信订阅号:大象保(或搜索微信公众号ID-daxiangbx)。

用户咨询

您的保险疑问将第一时间解决

  • 问题类型
  • 姓  名
  • 称 呼
  • 手机号
  •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免费预约

电话回访

问题解答

信息保护

官方微信群

和象友一起聊保险  福利速递   知识分享

体验官选拔 解锁更多技能 规划师不定期出没解答

扫描添加小助手为好友( pinkpink-tiger
加入微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