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保->保障需求->失业保险->正文

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上一篇下一篇


      林女士询问:我的档案已由原单位转入街道,我能一次性提取失业保险金吗? 

      回复: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称,如果属于本市城镇登记的失业人员,依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凭其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 根据《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第五条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对进行了就业登记但没有办理个体或企业营业执照的失业人员,不再将其应领未领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其应领未领的期限予以保留。 


      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申领需具备哪些条件? 

      据介绍,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申领需具备下列条件:一是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二是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已领取了营业执照;三是按规定已接受了再就业培训;四是领取失业保险金2个月以上。 一次性申领失业金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的原件、复印件(如果与他人合伙创业,营业执照法人非本人时,需提供合伙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并填写社保部门提供的申报表,于每月10日前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服务大厅(唐宫路与玻璃厂路交叉口西)二楼的6号窗口办理申请,待审批通过后,当月月底就可领取剩余的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有多长?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分段计算。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5年不足10年的,每满1年增领1个半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领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按照现行市区最低工资标准800元计算,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的失业金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640元;另外还有医疗补助金为失业金的10%,即64元。但提醒市民注意的是,如果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将不再发放每月64元的医疗补助金。 


      在哪些情况下,职工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累计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

      (二)辞职或自动离职的;

      (三)依照法律、法规或是人民政府的规定、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人员。 


      失业人员应如何办理登记,如何领取? 

      答:本市城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保险讲堂》是大象保帮助用户理解保险,和有效投保的专栏内容,以立场客观、内容专业、知识易懂、易用为原则,系统性输出多种分类的干货内容,包括资讯广场、保障需求、保险规划、保障人群、保险课堂等等。查看更多、最新文章,可关注大象保官方微信订阅号:大象保(或搜索微信公众号ID-daxiangbx)。

用户咨询

您的保险疑问将第一时间解决

  • 问题类型
  • 姓  名
  • 称 呼
  • 手机号
  •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免费预约

电话回访

问题解答

信息保护

官方微信群

和象友一起聊保险  福利速递   知识分享

体验官选拔 解锁更多技能 规划师不定期出没解答

扫描添加小助手为好友( pinkpink-tiger
加入微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