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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保险公司为你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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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了某超市的东西,出现拉肚子或者呕吐等食物中毒事件,你可以不去超市“声讨”,直接给保险公司电话,赔偿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记者从江苏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江苏已经试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正在探索在全国推广。   

      商户投保后,一旦出现问题导致消费者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或者食品中有异物,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这就是食品安全责任险。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处长田丰说,2012年,扬州已在试水推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首批包括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及农贸市场等20家商户,与保险公司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单》。据介绍,“食品安全责任险”是由食品流通领域经营企业投保并缴纳保险费,主要承担食品销售企业由于疏忽和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或者食品中有异物,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补偿。如果经营户支付的保费为600元,那么如果遇到食品安全事故,保险公司累计最高赔付可达10万元。   

      此外,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胡晓抒说,今年,江苏要基本建成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电子追溯系统,给这三品种“办身份证”。   

      “去超市买奶粉,用手机扫一下罐子上的二维码,就能查到是哪个地方供应的,哪个厂家生产的,哪个经营单位销售的,一目了然。”胡晓抒说,这种全过程追溯模式,等于建了一个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一旦发现问题,能够追根溯源,可以对问题食品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召回,从源头上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副处长戴巨群说,这个追溯源头主要是从生产企业到消费者手上这个过程。现有散落在各环节的追溯系统尽管部分实现了内部可追溯,但缺乏环节间有效衔接和数据对接,产生的电子数据不能及时共享。今年先选择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等食品进行试点,以后逐步推进覆盖肉类、蔬菜、儿童食品等所有食品品种的电子追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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