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多次赔付是噱头?
如有条件,建议附加重疾多次赔付责任
近年来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越来越多,相较于之前单次赔付型的产品,多次赔付的险种能给人们提供更全面的保障,但是价格也比普通的贵了不少,不少人就提出质疑了:
·人真的会得好几次大病吗?
·多次赔付会不会只是一个噱头,毕竟保险公司要赚钱……
所谓存在即合理。多次赔付出现必然是因为市场有需求,多次赔付型重疾险还是有必要配置的。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疾病的康复率和生存率逐年提高,也就意味着罹患第二次重疾的可能性也提升了。
大量临床数据表明:癌症患者术后1年复发率为60%,至少有80%患者在5年内死于复发和转移。
而对于已经确诊重疾,出过险的人群来说,往往会因为既往病史等原因,很难再顺利投保一份健康险。
所以提前购置一份可以多次赔付的保险,无疑是为自己预定了多份保障。
人们一旦得了重疾就意味着将要承担高昂的治疗费用,比如CT、核磁共振,还有各种天价抗癌药,每一项都是在烧钱。
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得一次重疾几乎就要掏空家底,万一再复发,那就是雪上加霜,所以重疾多次赔付责任,是非常有必要的。
既然有必要附加多次赔付,那该如何挑选呢?
建议你主要从以下几个点考虑:
1、是否分组
目前市场上多次赔付产品大概有两类:多次赔付分组和多次赔付不分组。
从字面意义上就能理解:分组型主要是把所有疾病分成了几类,在赔付时,每组组内的疾病只能赔一次,但不同组别的疾病可以多次赔。
不分组重疾就相当于有多少病种,就分了多少组,赔过一种疾病,其他疾病都可以再赔。
因此不分组的多次赔付一定优于分组。对于分组产品而言,分组越多,病种相关性分得越开越好。
举个例子,过去重疾产品只能赔一次,买了50万保额的重疾,赔付完了合同就终止了。
现在买了50万的多次赔付重疾产品,因为恶性肿瘤赔了50万,之后再次发生其他重大疾病,还能再赔50万,甚至可以赔第3次、第4次、第5次、第6次。
2、是否有“三同”
很多的重疾为了规避第二次理赔的发生概率,在第二次重疾里加了“三同”:同一原因、同一行为、同一事故。
比如癌症二次给付,不光要间隔5年,首次患癌必须痊愈,且不能罹患同一种癌症才可理赔。但事实上通常都是相同癌症二次复发的几率更大。
因此这里,我们建议尽量避免选择有“三同”的产品。限制越少,对于被保险人才越有利。
3、赔付间隔期
一般来说,同一疾病诱发的第二次重疾赔付,需要满足时间间隔、不同组(或不分组)、无“同一原因”条款,才可实现。
有些产品仅仅只有180天的间隔,算是比较友好的险种,但是也有险种将首次和第二次疾病的观察期设定为3年、甚至5年,这样的设计就比较不合理。所以选择上也比较简单,间隔期越短越好。
4、分组的合理性
不分组的情况我们已经了解了,而分组的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因为基本上每一组只赔付一次,意味着不能将高发疾病全部安排在同一组内。
因此,比较良心的分组方式,是将高发重疾分开,比如说最高发的癌症和心脑血管疾病是否分开在不同的组里。建议优先选择将癌症单独分组,6种极危重疾病分部在不同组的产品。
写在最后:
对于我们个人来说,不管概率有多小,发生了就是100%,没发生就是0%,任何概率都没有意义。唯一的原则就是,按照自己的财务计划,尽可能的规划周全的保障。
